时近八月,终于有盗案的消息从京中传来。
据说,潘阿兀等人供述,他们在塔县为土匪时,算是当地比较大的一股势力,有时甚至会直进县城行抢。
后来,通过在衙门做班头的潘庆,他们搭上赵有为。
一方面以赵有为自身安危做要挟,一方面以塔县太平为要挟,让赵有为跟他们做了约定。
只要赵有为帮他们按下人命案,不要引来官兵,他们尽量不骚扰塔县,另外也可以给赵有为一些好处。
潘阿兀的手下,无事便到塔县县衙充作衙役,有事便回山上劫掠。
几年间,他们合作的不错。
后来因为与另一股山匪,他们损失不小,正好听说赵有为要调任平乐县。
潘家兄弟商量决定随赵有为赴任。
正好赵有为也怕初到平乐县人生地不熟遭人架空,于是也就答应了。反正大家合作多年也已经熟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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