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灯 巨大 直达底部
亲,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
第318章 合同疑问

加盟公司与连锁总部及其分公司,其差异可谓天壤之别。

它并非分公司,与连锁总部之间,两者之间并无从属之实。

连锁总部对加盟公司采取的是一种极其松散的管理模式。

其存在的目的,简言之,就是“坐收渔翁之利”的模式,便是收取加盟的费用。

至于加盟公司的其他一切经营活动,连锁总部几乎从不插手干涉。

它们之间,更像是一场没有过多纠葛的商业联姻。

连锁总部对加盟公司的支持,也仅限于人员培训方面。

他们或许会在必要时伸出援手,提供培训资源,帮助加盟公司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与服务质量。

但是这种支持,终究是有限的。

毕竟不是同一个公司,在经营管理上实际上是插不上手的,难以解决根本问题。

加盟公司与连锁总部的关系犹如985大学与挂靠分院的关系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相关阅读